关于发布人民调解服务领域信息主体信用评估和调解工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3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ab0305000-2019-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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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19〕87号 |
产生日期 | 2019-07-03 |
各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打造“上海调解”品牌,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及市委政法委等七家单位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市局研究制定了人民调解服务领域信息主体信用评估和调解工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两大体系”),现予发布。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做好信用信息登记录入、更新维护及案件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评估等级较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及相关调解案件,要认真分析原因,帮助改进提高。
市局将按照“两大体系”的内容和标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信用情况、案件调解质量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相应等级,将通过“上海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平台”予以展现。
特此通知。
附件:1.人民调解服务领域信息主体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2.人民调解服务领域调解工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3.人民调解服务领域信息主体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4.人民调解服务领域调解工作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