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记殷光辉同志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0-19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1-0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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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20〕12号 |
产生日期 | 2021-10-19 |
殷光辉,男,汉族,安徽滁州人,中共党员,1963年11月出生,1982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白茅岭农场公安局民警、青浦监狱监区长、五角场监狱副监狱长、提篮桥监狱副监狱长、监狱管理局劳动管理处(安全生产处)副处长、处长。
2020年1月1日,为做好一项突发重大专项任务,殷光辉同志毅然放弃海南休假,提前返回单位通宵办公,次日,又不顾疲劳专程赶赴北京汇报工作。返回上海后,1月5日,他又承担起监狱管理局指挥中心总值班任务,部署各项值班要求,督查各监所监管情况,要求值班民警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点时间、重点环节,确保监管安全万无一失。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他仍在电脑前研究如何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当日下午17时许,殷光辉同志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因公牺牲,终年56岁。
殷光辉同志是新时代上海司法行政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好榜样。从警38年来,他始终坚守党员本色,把忠诚融入梦想追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华章。殷光辉同志担任农场公安民警期间,全力维护农场治安稳定,在抗洪抢险中舍身营救群众,守护一方平安;担任监区长时,光明磊落、公正执法,潜心教育罪犯,模范践行党的改造宗旨;担任处职领导后,勇挑重担,不畏挑战,持续推动上海监狱劳动管理提质增效,为推动新时代上海监狱工作深入开展“五大改造”夯实基础,多次获得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上海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荣记个人嘉奖3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市局决定追记殷光辉同志二等功。
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殷光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学习他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诚实厚道、乐于助人的高尚品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司法行政发展新奇迹。
上海市司法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