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徐汇区司法局等7家单位 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 和给予叶丽霞等10名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通报表扬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2-24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2-0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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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矫发〔2022〕3号 |
产生日期 | 2022-02-24 |
各区司法局,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
自2002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司法部、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司法局、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发展,全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者严格履职、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刑释解矫人员衔接帮教各项工作,确保“两类对象”安全稳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选树典型、展示风采、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更高水平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徐汇区司法局等7家单位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通报表扬叶丽霞等10名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
希望被授予铭牌、纪念杯的单位和受到通报表扬的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相关单位及全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积极进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1.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授予单位名单
2.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
名单
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
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铭牌、纪念杯
授予单位名单
一、连续八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徐汇区司法局 (2014-2021年)
二、连续五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长宁区司法局 (2017-2021年)
三、连续四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虹口区司法局 (2018-2021年)
四、连续三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金山区司法局 (2019-2021年)
五、连续二年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嘉定区司法局 (2020-2021年)
六、2021年度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单位
普陀区司法局 (2021年度)
崇明区司法局 (2021年度)
附件2
第三届“平安卫士 和谐使者”
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名单
一、专职干部(3名)
浦东新区 叶丽霞
长宁区 韩晶晶
杨浦区 张睿麒
二、选派民警(3名)
浦东新区 王 俊
虹口区 罗 琼
静安区 路相朝
三、社会工作者(2名)
黄浦区 陈慧君
宝山区 武 锦
四、社会帮教志愿者(2名)
金山区 胡 毅
奉贤区 谢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