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4 | 发布机构:上海市司法局
索取号 | 002420455m/20240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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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沪司发〔2024〕42号 |
产生日期 | 2024-05-14 |
主动公开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沪司发〔2024〕42号
关于全面开展司法所法治赋能
基层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局,市局相关部门:
为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动本市司法所工作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市局2023年启动了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首批试点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为巩固试点成果,复制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十所示范、所所齐动、比学赶超、全面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贡献度,显著提升本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申报(2024年5月至6月)
各区局指导每个司法所围绕街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重点难点工作,结合区域特点,向区局申报1至2个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已列入首批试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区局采取实地走访调研、评估沟通会等形式,逐一评估筛选申报项目,为每个司法所确定1个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各区局于2024年6月底前通过市局oa平台邮箱将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项目清单报送市局促进法治处备案。
二、推进项目实施(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
各司法所要积极争取街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支持,紧密结合街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中心工作,聚焦具体项目、围绕具体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统筹基层法治资源枢纽平台作用,加强与街镇各部门工作联动,整合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用好基层法治观察点工作机制,为项目推进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法治保障,探索有效解决具体问题的法治路径。
三、总结项目成果(2025年4月至5月)
各司法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案例,及时形成项目总结材料,提交区局结项验收。各区局要严格把关,指导司法所做好项目成效和经验的总结提炼,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形式在本区范围内开展项目评选评优,努力形成一批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各区局甄选2个项目(浦东4个),于2025年5月底前通过市局oa平台邮箱将项目总结案例材料报送市局促进法治处。
各区局要将法治赋能基层治理项目作为重要工作抓手,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把握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动项目实施。通过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等视察调研、评议指导等形式,加大对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市局相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适时进行抽查式调研,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局将在各区甄选报送项目的基础上开展综合评选,发布本市2024年度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示范项目。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市局促进法治处 李笑阳,联系电话:24029058)
抄送:司法部促进法治局。
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印发